這幾年越來越多人試圖以相親結婚的方式來完成婚姻大事,不論是到福建相親娶福建新娘,或是到東三省相親娶東北新娘,都是很多人有意參加大陸相親娶大陸新娘的熱門選擇;但不論是娶那裡的大陸新娘,大陸新娘來台的生活適應就成為應該要注意的地方;而不少大陸配偶在大陸地區就已經會開車並持有大陸駕照,所以大陸駕照如何換領台灣駕照也成為許多人關心的問題。
大陸新娘的大陸駕照如何換領台灣駕照?依據相關規劃無定居身份者之大陸人民在大陸已有駕照者若要換領台灣駕照,依交通部八十四年九月八日交路八十四字第0三九一一七號函之規定:
大陸人民以大陸之駕照換發台灣普通駕照申請條件:在臺灣地區停留三個月以上,且證件效期一年以上,持有大陸地區所發之正式駕駛執照而未失效者。得憑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旅行證或居留證等相關證件,經體格檢查及筆試合格後,換發同等車類之普通駕駛執照。惟其有效日期至上開居留證等相關證件屆滿日止,或大陸所發駕照相同效期止(以效期較短者為準)。
所需證件: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旅行證或居留證及大陸駕照等相關證件。
基本上,就是大陸新娘在取得依親居留身分後,可憑通行證、居留證、大陸駕照到監理單位申請換領台灣駕照;另如果大陸新娘本無駕照想在台灣報考,依監理所之規定分別就不同執照申請規定說明如後:
一、申領汽車學習駕駛證(報考機車駕照者免):
身分證明文件(檢附經許可停留或居留一年以上之證明;大陸地區人民並應檢附經許可已連續停留滿三個月以上之證明。)。
二、報考汽車駕照:
1.身分證明文件(檢附經許可停留或居留一年以上之證明;大陸地區人民並應檢附經許可已連續停留滿三個月以上之證明。)。
2.學習駕駛證(須有學習駕駛三個月以上之經歷)。
三、報考機車駕照:
身分證明文件(檢附經許可停留或居留一年以上之證明;大陸地區人民並應檢附經許可已連續停留滿三個月以上之證明。)
三、備註;不得報考職業駕照 |